11月21日下午,学院党委、行政召开副处以上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会议由党委书记李万斌同志主持。
在会上,李万斌强调,今年是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总结交流10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党组召开全国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在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全校各级干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 有关会议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见》落到实处。
就如何加强学院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李万斌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学院各级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起好表率带头作用,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二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完善学院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要加强监督制约。抓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四要严肃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坚决惩治腐败。
会上,冯永川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高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