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就2009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星期五的课。
二、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三、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四、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为法定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星期五的课。
五、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上星期三、10月10日上星期四的课。
请各部门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工作,并将值班安排情况于放假前两天之前报院办公室和保卫处。如遇学院工作需要需另行调整,以调整后的放假安排为准,学院将提前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