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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被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0-01-06 作者:姜仕华 编辑:张莉 点击:

       12月31日,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表扬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法委办发〔2019〕24号),我校被表彰为先进集体,这是我校在“七五”普法期间,被评为“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后获得的又一项可喜荣誉。

学校党员干部赴锦江监狱开展警示教育

       “七五”普法以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创新和完善普法教育形式,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党委中心组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学校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成立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了党委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先后修订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实施细则,制定并完善党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管理、招生就业、人事管理、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基建维修、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规章制度,制定党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着力将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营造依法办学、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

学校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

       学校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等形式建立健全师生学法用法制度,利用“秦巴讲坛”等邀请专家学者为师生作法律知识讲座,利用党课、团课、班会、“12.4”宪法宣传日等组织青年大学生广泛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实践,着力培养师生良好的法治意识。

大学生志愿者赴社区开展普法活动

       学校今后将继续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有关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学校“七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师生法治意识,不断推动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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