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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全市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2-06-21 作者:宣传部:姜仕华 编辑:宣传部 点击:

     近日,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文件,对2006—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文件指出,2006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实施《达州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狠抓宪法等重点法律的学习宣传,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和各项法治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完成了“五五”普法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做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普法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并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意识的培养,广大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宪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并自觉参加到各项普法活动中,学院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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