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国有事业单位的基本人事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工作岗位并进行规范管理的基本人事管理制度。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所称的岗位是什么?
答: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岗位是事业单位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组织分工的结果,具体到每个单位而言,岗位是千差万别的,每个岗位都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相对而言都会有一定任职条件。国家从整个事业单位管理的需要出发,提出通用的岗位等级;事业单位则按照规定,将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对应到相应的岗位等级,以便规范管理、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3、事业单位为什么要进行岗位设置?
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对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也迫切要求制定岗位管理的政策规定,使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别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对制定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1)推行聘用制度的需要。科学设岗是推行聘用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推行聘用制度需要岗位管理方面的政策配套;(2)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需要。岗位设置是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顺利实施岗位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前提和基础;(3)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收入分配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将岗位作为确定工资的主要因素,这就迫切需要制定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为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和基础。
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5、我省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单位范围包括:我省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都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人员对象范围包括:事业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6、哪些事业单位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7、事业单位岗位分哪几类?
答: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8、什么是管理岗位?我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9、什么是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哪三个层级的岗位?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0、什么是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哪两种岗位?各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1、什么是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与其他岗位的区别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特殊情况消失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类别和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2、什么是岗位最高等级控制?
答:事业单位的岗位最高等级控制是指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对事业单位可设立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进行限制性的规定。
13、为什么要对事业单位进行岗位最高等级控制?
答:我国有120多万个事业单位,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分布在中央、省、市、县、乡五级,不同类型、层级的事业单位,在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方面具有很大差异。进行岗位最高等级控制,一方面体现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事业单位的特点,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人事监管、提高公共支出社会效益的客观需要。
1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并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
(5)公布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并组织实施。
15、不同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权限分别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具体核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省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省人事厅核准;省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2)设区的市(州)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市(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设区的市(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市(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县(市、区)部门或者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政府、县(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设区的市(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直属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其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16、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可以同时在不同类型的岗位上兼任?对确需兼任的,应如何审批?
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并能履行兼任岗位职责,完成兼任岗位工作任务的,须在所兼任岗位核准的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审批。
17、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通用的基本任职条件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包括: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8、不同等级管理岗位除通用的基本任职条件外还有什么要求?
答:(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19、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0、工勤技能岗位的除通用的基本任职条件外还有是什么任职条件?
答: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21、我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任职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
(2)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以及行业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规定的。
(4)其他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同行公认的省内一流人才。
22、确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将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经设区的市(州)政府或者省级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商有关部门后核准(核准后,该单位专业技术三级以下高级岗位的数量应相应减少),由单位聘用。
23、已经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如何组织现有人员进入不同等级的岗位?
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规定,已经实行聘用制度,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国家和我省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24、尚未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如何进行岗位设置?
答: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国家和我省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未按规定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将进入最低相应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上一等级岗位和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25、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哪几个部分?
答: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26、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与岗位的关系如何?
答: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对于薪级工资,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工作人员的薪级。
27、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动后如何执行岗位工资标准?
答: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28、对于违反有关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川省人事厅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二○○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