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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开招聘2009年“特岗教师”

发布时间:2009-05-15 点击:

一、招聘计划
    四川省2009年实施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特岗教师共4366名,其中:初中教师2352名,小学教师2014名。招聘计划及具体岗位详见《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表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三、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2、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4、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四、面试加分及优先招聘条件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⑴报考生源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加4分;
⑵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抗震救灾优秀大学生加4分,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8分;
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志愿参加四川省2009年国家“特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于2009年5月13日——5月20日12:00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考者需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免冠数码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名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了解“特岗计划”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
    2、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小于30KB)。
    3、资格初审:2009年5月21日—5月23日为相关部门(或学校)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时间。5月24日以后,报名者即可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程序和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6月8日— 6月13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6月14日(星期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请服务工作岗位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公布笔试成绩:2009年6月29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服务岗位,省教育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县学校类别(小学、初中)的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依次确定。按志愿服务岗位筛选后确定的面试人选达不到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的,依次在第一调配志愿、第二调配志愿、第三调配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经过调配志愿后仍达不到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的,在选择了服从地区任意调配的同类学科岗位(志愿服务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2009年7月6日,省教育厅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教育网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参加面试相关注意事项。
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时间:2009年7月15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通知。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到设岗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的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人员登记表》(见附表2)。参加面试时,携带两份《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人员登记表》(贴上照片)、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加分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设岗县面试考核工作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即进行面试考核。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通知。
    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体检人选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指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县特岗教师岗位设置数(分学校类别、分学科)的比例为1:1(若参加某类岗位的面试人员数少于设岗数,以该类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在面试结束后的三天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4、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同类学科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向社会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名单。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十、教师资格认定
    凡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一、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二、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请通过四川教育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也可致电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咨询,咨询电话:2790026
    四川教育网址:http://www.scedu.net
    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址:http://www.scpta.gov.cn

    附表1:《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表2:《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人员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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