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社科联,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和原达县地委办发[1993]43号文件《关于加强我区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四川省、达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分别决定于2008年开展四川省第十三次、达州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评奖实施细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评奖文件精神,利用各种渠道或媒体加强宣传动员,广泛发动组织成果申报。
二、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受理成果申报,及时组建初评机构,严格做好成果申报渠道和参评资格的审查工作。
三、申请参评省第十三次社科优秀奖的,需认真填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和《四川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并于4月30日之前,将《申报登记表》和作者填报的《申报评审表》以及相应的成果材料复印件各1份一同报送市社科评奖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两表自留底子,待日后正式报送参评材料时使用)
四、申报参评市第十次社科优秀奖的,将组织申报和初评推荐两个阶段的工作同步进行,于5月31日前,将《申报登记表》和作者填报的《申报评审表》以及相应成果材料按《实施细则》的要求一并送市社科评奖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
五、评奖程序的总体安排参见《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每一阶段的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六、申报参评的相关材料可由申报者在申报受理处领取。申报省第十三次社科优秀奖的材料也可在《四川社科在线》网站(www.sss.net.cn )直接下载。申报成果的作者要向申报单位交纳申报费。申报费的标准是:专著类80元、论文类50元。申报费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初评活动。
七、市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负责社科成果评奖的日常工作。
由于本次评奖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评奖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如有不明之事请与市评奖办联系。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市政中心综合楼1520室
邮编:635002
电话:2141580、2141217
达州市社科联
达州市社科评奖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