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07年上半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工作已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于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参加2006年岗前培训的新进教师、参加2006年下半年教育科学理论自考合格的人员及其他人员。
二、申请人员条件:
A、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B、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
C、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者参加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
D、身体健康(需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体格检查);
E、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还应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手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人员除外)。
7、学院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8、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所需二张外)。
三、近期工作安排: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到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有关表格,并于4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返回人事处。
2、体检安排:达县中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学院将于近期组织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人事处
200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