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补充通知》(川教人函[2006]258号)的要求,教育厅定于今年11月4—5日举行自学教育科学理论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已参加工作,尚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或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或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是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习和考试的内容:
学习的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大学教育理论与方法》四门课程。教材使用全国统一指定的岗前培训专用教材。考试内容原则上不超出教材范围。
为帮助参考人员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教材,省教育厅和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有关人员专家编写了各科《自学辅导纲要》,供学习时参考。
三、考试形式和时间: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为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大学教育理论与方法》为开卷考试。具体时间为:
11月4日上午9:00——11:00 《高等教育学》
11月4日下午14:30——16:30 《高等教育心理学》
11月5日上午9:00——11:00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11月5日上午14:30——16:30 《大学教育理论与方法》
四、考试地点:
教育厅届时将按照就近和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考点(具体安排将提前通知)。
五、教材及报名收费标准:
《高等教育学》20.20元; 《高等教育心理学》21.50元;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19.70元; 《大学教育理论与方法》 9.80元;
《自学辅导纲要》(四科合订本)8.80元, 全套共计80.00元。
参考人员每人每科交考务费40.00元,四科合计160元。
六、报名截止时间:9月8日
请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尚未参加岗前培训或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的人员,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前来人事处办公室报名。
咨询电话:2760941
人 事 处
二OO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