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06年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部门应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同意申报。
2、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坚持标准、从严掌握。
3、本人申请,在广泛征求本部门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系(部门)党政集体推荐,上报学院人事处。
4、各部门人员确定以后,通知申报人员于9月25日前到人事处谭晓晴同志处报名,报名时需交材料及要求如下:
(1)部门负责人签注同意申报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个人申请书。
(2)申请高职的人员,应亲自到人事处交2份(各一式两份,共4份)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论著、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将封面、目录、封底一同复印)。
(3)根据川教人〔2000〕11号文件的规定,申报人员评审费高职为240.00元,中职为140.00元。
专家鉴定费:第一次申报高级职务的由学院负担。第二次申报的每人交专家鉴定费500.00元。
(4)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用于审查登记)。
5、申报人员可到人事处网页(http://rsc.sasu.cn/index.html)下载有关表格。
200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