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20〕9号,附件1)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247号,附件2)文件要求,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原则上不超过1名。
二、工作安排
请有推荐意向的学院,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于2021年5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后,报学校研究,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三、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国防科工等敏感领域的申报材料,不通过网上报送,将相关电子文档通过移动存储设备按程序单独报送。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推荐函1份(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3.汇总后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1份,请用Excel表格编辑,单面打印。
4.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聘任意向书1份(拟设岗引才单位与拟聘专家达成的聘任初步意向书,明确聘期内拟聘专家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
5.有关附件材料1份
(1)拟聘专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2)拟聘专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聘任意向书、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二)电子材料
请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汇总后的《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Excel格式)、《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聘任意向书(样本)》电子文档,详见附件,发送至人事处指定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权文 联系电话:0818—2790075 电子邮箱:scwlrsc@126.com
附件:1. 川人社函〔2021〕247号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2. 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