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1〕6号)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我校将开展202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于10月8日—10月22日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报名,选择四川省教育厅为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
2.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二、体检安排
申请人统一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人于10月22日之前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中试讲内容(课程)以上部分内容填写完整,并将电子版发送到各二级学院(相应学科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各二级学院于10月29日之前根据要求完成测试。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日—11月5日。
2.确认地点:莲湖校区弘德楼人事处师资科3018办公室。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后提交):
(1)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2)学历证书(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系统未通过的查验原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未通过的查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4)《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二级乙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为避免损坏,请单独封装照片并置于材料最上方);
(7)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近期连续六个月)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到达州市政务中心新大楼(鱼泉街附近)社保大厅打印并加盖社保局公章)。
(8)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五、认定要求
1. 申请人须为在职在岗教学岗位人员,政治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政类教师资格证;
2.“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
3.申请人报名后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并发送至邮箱scwlrsc@126.com。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沈老师 电话:0818-2790075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537410869
附件: 1. 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
2. 用户手册V1.0(申请人)
人事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