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点击: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切实推进教师系统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应用,并逐步将教师系统作为教师工作的唯一数据来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更新范围

学校全体在编和与学校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对系统中原有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信息进行补充,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更新内容

填报、更新教师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方面的信息,系统中带红色“*”的栏目为必填项,其中基本信息栏目中“教职工号”、“所在二级单位”要求我校人员必填。(提示:将鼠标移至填报项目名称上,系统会自动显示对应填报说明,相关信息请按照提示录入或选择对应内容)。

三、更新流程

(一)生成教职工账号

人事处将教职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导入系统,为教职工生成账号。(提示:用户名为教职工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见《教职工用户名册》(名册会发送至各二级单位,首次登录后必须按要求修改密码。)

(二)个人信息录入

教职工使用个人账号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http://jiaoshi.scedu.net:8082/selfservice/index),参照《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说明》(附件1: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说明(教师个人参考版))中标注的必填信息进行录入,补充完善信息项中未填、漏填、错填的内容。(提示:已填报数据的教职工直接点击“新增”,完成后点击“保存”;未填报过数据的教职工先点击“修改”后录入基本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再进行报送,全部录入完成后,要进行“完整性检测”,确保数据完整。)

(三)个人信息上报

教职工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导出word文档,打印纸质材料,在每页右下角空白处签名、标注日期后交到所在单位。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修改。

(四)个人信息审核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各二级单位信息管理员及时与教职工本人沟通并修改,最后将审核通过的个人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人事处(弘德楼3018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一)2022年4月8日-4月20日,各单位安排教职工填报并审核信息。

(二)2022年4月21日17:00前,各单位提交审核通过的教职工个人材料。

(三)2022年4月22日—4月27日,人事处整理各单位上报材料,审核确认后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完成信息更新审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数据来源、系统信息更新、审核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教职工的调动轮岗、电子档案管理、教师评先树优、教师资格管理等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工作指导,尽快将此项工作布置到每位教职工;要本着对每一位教职工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上报的教职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各教职工要认真按照要求填报、修改、完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按时完成。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系统信息安全工作,每位教职工注意个人账号、密码以及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系统信息安全。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负责人及信息管理员加入川文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填报QQ工作群(扫下方二维码或输入群号1025449282)。

联系人:张欣

联系方式:0818-2790075,18228675979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2年4月8日    

分享到: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