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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初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点击:

各教学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达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9月13日开始开展线上教学工作。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质量和效果,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线上教学安排

1.9月13日开始,各任课教师按照课程表中的教学安排,遵循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统筹谋划,通过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等方式认真组织线上教学。

2.教师可利用智慧树、超星、QQ、微信、钉钉等方式建立课程学习群,课前共享教案、教学讲义、课程PPT、参考资料等电子学习资源,进行在线辅导和答疑解惑。学生在进入班级课程学习群后,及时获取教学信息,积极进行课程学习交流。

3.在线直播教学。任课教师可通过智慧树、超星、QQ、钉钉等平台进行课程直播。师生通过在线直播开展教学互动和答疑解惑。

二、线上教学组织

1.制定线上教学方案。各教学单位充分结合专业与课程特点,研究制定线上教学方案,内容包括教学安排、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学督导与评价等,并于9月12日将工作方案发送教务处课程管理中心邮箱。

2.填写教学日志。教学日志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班级学习委员填报。非自然班组建的授课班级,由任课教师指定一名同学负责填报,反馈课程教学情况。教学单位应组织审核和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志。

3.特殊情况处理。对因课程性质和个人原因确实无法实施线上教学的教师,请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情况说明以及课程实施方案。教学单位审核后于9月12日统一交教务处课程管理中心,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对于因技术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线上学习的同学,请第一时间与所在学院联系。学习过程中如遇特殊困难等都请与所在学院及任课教师及时联系,协商解决。

三、线上教学要求

1.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大纲和有关教学要求充分备课、做好教学设计,认真开展线上教学和过程管理,充分挖掘和利用线上教学的特点与优势确保教学成效。

2.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对线上教学开展经常性教学督导;并负责将课程学习群号码发给相应的教学班级,确保通知到每位学生。

3.评估处组织相关人员和学校教学督导专家对线上教学开展督导、考核、评价。

联系人:徐军伟老师,V号:617087,邮箱:65980128@qq.com

教务处 评估处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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