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上先行先试,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有效开展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校内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策,符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方向,能够反映近年来国家和四川推进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探索与成果,解决教学领域内的关键性、制约性问题,具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预期可以取得突出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成果,具备申报国家和省高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潜力,能够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主要内容。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有组织的教研教改,加强有组织的人才自主培养,有组织的提升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能力,重点围绕课程思政与“三全育人”体系构建、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卓越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教学组织与教学模式创新、一流专业课程与教材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科研育人与实践育人、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协同育人、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改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和实践探索。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区域整合资源,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集智集力联合攻关。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报申请,并按照申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提交申报材料。
2.审核推荐。二级学院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向学校报送。各二级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1项重大项目。机关人员可向二级学院申报,不占用二级学院名额。
3.学校评审公示、择优报送。
三、材料报送
以二级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申报书》(附件1)及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莲湖校区弘德楼2010室),所有材料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彭进才、张柳杰,电话:2790063,邮箱:jyk2010sasu@163.com。
附件:1. 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报书
2. 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