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启动申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专项重点项目,现将我校相关事项通知下:
一、具体申报通知、选题指南及申报书等附件材料详见网站:https://www.cdsk.org.cn/detail.jsp?id=25143。
二、申报资格要求
1.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优先支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
2.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重点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申请人只能为一人。
3.在研的成都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
三、项目管理和要求
1.立项数量:总立项数量不超过15项。
2.资助经费:每项4万元。
3.结项要求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1)2023年12月底之前形成1-2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2)2024年12月底之前,相关研究成果至少1篇被成都市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采纳并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CSSCI、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四、选题要求
参照《选题指南》确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结合成都实际自行设计题目,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五、申报方式与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纸质版申请书一式6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由各部门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李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62615764@qq.com,文件夹命名为“二级部门+成都社科专项重点项目申报材料”。
六、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截至时间2023年10月7日11: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681199
科技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