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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3 点击:

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通知,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通知要求及相关附件材料详见网址: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e2d046601903aa369d10278。各学院主管领导、教学科研办要认真阅读通知详情,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正式受聘于境内高等学校、党校、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含港澳台研究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人员,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人员和省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亦可申请。其中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22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22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从就读学校申请,在职博士可以从受聘单位或就读学校申请,须征得导师同意;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受聘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基金项目结项。

(三)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四)在研(2024年7月22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五)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六)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七)立项后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或者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

五、申报方式及流程

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材料。凡有涉密内容的课题,不从网上申报,请与科技处联系。

申报流程: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②进入年度项目申报→③阅读申请书上传说明→④下载申请书及活页→⑤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社科工作办”)→⑥上传申请书、上传活页论证(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重传活页论证”上传)→⑦打印申请书(不打印活页)→⑧在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在申请书成功上传后自动弹出,也可在管理系统“年度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

六、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确保和系统上传版本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请务必按照规范填写。

我校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712,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3日。申请人须在7月12日前完成申报系统提交,二级单位于7月13日前统一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1份(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盖二级单位公章,附件)交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发送至1262615764@qq.com,材料不齐及逾期提交的二级单位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七、其他

(一)贯彻落实科研诚信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申报项目须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三)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四)省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一经获准立项,务必严格按照计划时间执行。

联系人:李瑞杰联系电话:13795692129

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附件: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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