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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8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总结2015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学校综治办决定于12月开展年度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时间
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各单位自查(2015年12月9日至13日);第二阶段由学校综治办组织考评(2015年12月14日至31日)。
二、检查考评方式
采取听、查、看的办法进行,坚持严格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做到自查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年度考评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
三、检查考评内容
根据《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考评指标体系》,逐项查阅,分别进行评分。
四、考评结果
共设模范、先进、达标、不合格四个等级,在工作组考评结束后,经学校综治委审核,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特此通知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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