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项目结题不仅是督促教师科研,总结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学术交流,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和加强对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要求和《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已经到期的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结题办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由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每个学校承担项目集中验收。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办法》的具体要求认真准备结题材料。
二、结题材料
1、填写好的《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请务必按照结题表的要求,逐项认真填写相关内容。
2、结题报告
3、经费使用报告(需学校财务审核盖章);
4、研究成果相关附件:
(1)专著,须提供原件。
(2)论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
(3)研究报告,须附被采纳的证明或者提供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
(4)专利,须附专利证书、转让合同等复印件。
(5)设计、软件开发。
注:研究成果提倡以论文和应用性成果相结合,鼓励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成果结题。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rch Fund of SiChu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三、教育厅项目一般不予延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项目主持人提交延期结题申请。
四、时间:截至12月16日。请需要结题的老师将结题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各系科研秘书处,不能按期结题的请将延期申请交至本系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结题材料、延期申请和结题清单统一报送学院科技处5014办公室,机关科研人员请将以上材料直接交到科技处。
学校将召开结题会评议申请结题的项目,届时,学院将邀请教育厅相关专家到我校指导结题,请相关科研人员做好准备,结题会详细事宜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周頔 李瑞杰,电话:2790085 邮箱:1262615764@qq.com.
附件:见科技处网站首页通知http://kyc.sasu.cn/showinfo.asp?id=1159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