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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教职工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1 点击:

全校教职工:
        依据我《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规定2013年度教职工公费医疗报销时间为:201311251129日,请广大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凭票按规定报销。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后勤集团校医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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