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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预结题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2 点击:

院内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技处对我院2010—2011年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项目预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相关单位的用稿证明。
  3、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项目负责人请于201331515:00以前将《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相关成果复印件一份交科技处黄传荣,邮箱 1354549711@qq.com,电话2790085

二、项目预结题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预结题主要内容如下: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一般项目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4.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5、项目负责人请于201331515:00以前将项目《终结报告书》1份及电子版、项目成果1套、《申请评审书》1份及电子版(复印件)、 成果简介1份及电子版(主要包括:成果的主要观点、创新点、学术贡献、实践意义、社会反响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交科技处黄传荣,邮箱 1354549711@qq.com,电话2790085

三、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撤项处理:

    1.课题组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可能;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课题名称和基本内容;

    3.研究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约定的任务,两次申请延期后仍未完成;

    4.两次申请成果鉴定和结项均未获通过;

    5.项目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6.在项目鉴定和结项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

四、我院2010—2011年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立项年份

项目负责人

1

绩效工资背景下四川农村小学教师工作满意度的调查研究

10YJC880145

2010

叶怀凡

2

动漫受众研究

10YJA760066

2010

杨先平

3

我国巨灾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10YJC820039

2010

何霖

4

基督教与川康地区文化的冲突与调适研究:以中华基督教会全国总会在川康的活动为例

11YJA730002

2011

邓杰

5

手机电视节目形态研究

11YJCZH187

2011

吴仕华

                                                                                    

                                                                        一三年三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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