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医疗保险工作,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待遇水平的通知》(达市府办[2011]8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医保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学生医保报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2012年6月1日—6月15日。
二、报销范围
1、享受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学生的范围仅限于已参加达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我院在校大学生。
2、享受普通门诊报销时间的范围仅限于2011年9月1日—至今期间在校医院、达州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休学、实习、寒暑假期间发生门诊医疗费的,由所在学生系部出具证明,亦可报销。
三、报销比例及金额
2011年9月1日—至今,参保学生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累计报销额度最高不超过80元(含80元)。超出部分的费用全额自费。
四、报销所需材料
1、在校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凭学生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门诊发票、门诊处方等报销(2012年9月1日以后报销还须凭校医院门诊专用病历)。
2、在达州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学生凭门诊处方、发票、检查单等有效凭证报销(2012年9月1日以后除急诊外,到达州市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诊须经校医院同意转诊方可报销)。
3、在休学、实习、寒暑假期间发生门诊医疗费,凭学生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病历、双处方、收据、学生所在系部办公室出具的证明等报销。
五、报销流程
1、学生以班为单位,在校医院领取并填写《澳门bet356体育在线官网大学生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附件),并按规定粘贴好药费收据原件、处方、检查单等相关单据。
2、 各班班长将整理好的学生材料交由所在系部,由系办公室人员在6月1日-11日期间将各系材料交校医院初审。
3、校医院对各系部提交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确定报销金额。
4、各系部办公室人员将审核后的《审批表》和《汇总表》交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审批后,在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室报销本次门诊统筹医疗费。
六、注意事项
1、本次门诊医疗费报销仅限于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6月15日期间发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门诊费。6月15日以后的门诊医疗费报销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进行。
2、本次报销采取以系为单位集中报销的方式,即先由各系班根据《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班长将班上参保大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的门诊按报销类型进行分类整理,并填写《审批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
3、病历、收据、处方等原件作为学生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的主要凭据,应妥善保管。2012年9月1日起,参保学生无病历就诊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按全额自费处理。
4、因涉及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达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将本次门诊费用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个参保大学生。
附件:1、澳门bet356体育在线官网大学生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