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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4 作者:人事处 编辑:宣传部 点击:

院内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我院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工作集中在上半年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于下:
   
一、今年全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使用“网上报名”程序(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请人员请于41-430日期间在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学院人事处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由学院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二、申请人员范围
   
参加2010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新进教师、符合认定条件的其他人员均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三、申请条件
    1
、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
、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
    3
、 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者参加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
    4
、身体健康(需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体格检查);
    5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还应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四、需提交的材料(相关表格请到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
    1
、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
、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
、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由人事处签章);
    7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8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所需二张除外);
    9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10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时间安排
    1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41-30日)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
    2
、体检安排:申请人员55日前统一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3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各学科组的安排择日进行。
    4
、应提交的全部材料请于510日前交人事处(新区办公楼3014室,
    
电话:2790078)。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自备档案袋。

                                                        2011324

附件:认定教师资格证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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