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动态文理
通知公告
学术文理
红色文理
媒体文理
专题文理
发布时间:2011-03-24 作者:党办 编辑:宣传部 点击:
院内各系、各部门: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1年清明节学院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假日,将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休息,4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日补上星期一的课。
请各系、各部门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华西3月24日、3月25日运行变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