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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04 点击:

《转发〈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四川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转发〈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创先发〔2010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院开展创先争优“五好四强五带五争的基本要求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按照“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被点评”的原则,把握“四看四评”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该项工作。

附件:转发《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文理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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