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四川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转发〈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创先发〔2010〕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院开展创先争优“五好四强”、“五带五争”的基本要求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按照“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被点评”的原则,把握“四看四评”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该项工作。
附件:转发《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文理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