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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发布时间:2010-11-17 作者:后管处 编辑:宣传部 点击:

广大教职工:

依据我院《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办法》,2010年度教职工公费医疗报销时间为:20101122日——30日,请广大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凭票按规定报销。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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