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人事厅要求,岗位设置定岗聘用工作按照先完成、先上报、先批复的原则进行,同时,为了确保岗位设置工作中教学、科研、获奖等信息量化准确无误,请全院所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技岗三至七级)于2010年1月18日以前到人事处办公室核准各自量化总分,并签字确认,务请大家抓紧时间来人事处核实签字,以免耽误岗位设置数据上报工作。 其中,对于有漏登的量化项目,请及时到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进行再次确认(已经在岗位设置系统中计算过的请不要再重复登记确认),由相关部门盖章认可后,拿到人事处进行重新计算量化总分,然后签字确认。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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