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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养产业学院护理实验实训室扩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编辑:宣传部 点击:

1.磋商文件及采购公告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现更正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所提出的特殊条件:

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1)须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生产产品登记表;

(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下医疗器械适用;已实行“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含有医疗器械经营范围者除外);

(3)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磋商文件p20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下述任一即可):

(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若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下述任一即可):

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⑤也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现更正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下述任一即可):

(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若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下述任一即可):

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⑤也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根据本项目所提出的特殊条件:

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1)须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生产产品登记表(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下医疗器械适用;已实行“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含有医疗器械经营范围者除外)(提供复印件);

(3)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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