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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7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精神,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高校一线教师的教学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计划选派地方院校从事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赴国外开展为期3-6个月的教学法研修,派出前将进行两周的国内专业预备教育。现就推荐项目候选人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类别及留学期限:
    各省属、市州属普通高校从事工程、经济管理、农业、医学专业教学及高等职业院校从事非英语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6个月
二、申请条件
1. 年龄不超过45岁;
2.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 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高职院校从事非英语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且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其它条件;同时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须为单位重点推荐且提供单位《重点推荐函》(明确推荐理由、承担教学与行政工作的比重及回国后具体工作安排);
4. 在外学习期间为全程英语教学,候选人申报时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与规定要求相符的语言条件。本项目不再安排语言培训。
三、选派工作安排
申请人务必于2015129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我处在完善材料后,将于201522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没按时报送材料至我处而给申请人带来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电话:2790007
地址:行政楼3013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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