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接达州市社科联文件,内容附后。请院内各系部广泛宣传,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申报四川省第十四次社科优秀奖的系部请汇总后于13日前交到科技处5016室;申报市第十一次社科优秀奖的系部请汇总后于28日前交到科技处5016室。
联系人:彭 琳
电 话:2790086
附件1:第十一次达州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附件2: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
科 技 处
2010年5月6日
达市社科〔2010〕8号
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四次、达州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科联,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和原达县地委办发[1993]43号文件《关于加强我区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四川省、达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分别决定于2010年开展四川省第十四次、达州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此次社科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评奖文件精神,利用各种渠道或媒体加强宣传动员,广泛发动组织成果申报。
二、四川省第十四次社科评奖和达州市第十一次社科评奖成果申报的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市级、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级、省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可申报参评。
三、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受理成果申报,及时组建初评机构,严格做好成果申报渠道和参评资格的审查工作。
四、申报参评省第十四次社科优秀奖的,需认真填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并于5月15日之前,将《申报登记表》和作者填报的《申报评审表》以及相应的成果材料复印件各1份一同报送市社科评奖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两表自留底子,待日后正式报送参评材料时使用)
五、申报参评市第十一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的,将组织申报和初评推荐两个阶段的工作同步进行,于5月31日前,将《达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和作者填报的《达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及相应成果材料按《实施细则》的要求一并送市社科评奖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
六、评奖程序的总体安排参见《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每一阶段的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七、申报参评的相关材料可由申报者在申报受理处领取。申报省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的材料也可在《四川社科在线》网站(www.sss.net.cn )直接下载。申报市第十一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的材料也可在网页(http://www.163pan.com/files/f0x00070o.html)直接下载。申报成果的作者要向申报单位交纳申报费,用于组织评审活动。申报费的标准是:专著类100元、论文类80元。
八、市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负责社科成果评奖的日常工作。
由于本次评奖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评奖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如有不明之事请与市评奖办联系。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市政中心综合楼1520室
邮编:635002
电话:2141217、2141580
达州市社科评奖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
相关材料请到科技处网站上下载